家政服务合同_
时间:2024-07-18 13:58:477.乙方应当建立方便、快捷的家政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对于甲方或丙方的投诉、反映的情况,乙方应当向甲方或丙方了解、核实情况,并作相应处理。
2.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和可能对丙方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服务。
3.甲方串通丙方脱离乙方管理、私签协议并接受服务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管理费的%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可能危及丙方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其他严重疾病信息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对其提供的信息保密。
7.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和劳动,对劳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应事先提醒,并妥善保管家中贵重物品。
3.丙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人员意外综合保险,费用由方承担 。
(1)丙方、甲方或甲方家庭成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精神疾病等危及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情况;
(2)甲方或丙方中,任意一方存在谩骂、侮辱、虐待、殴打等严重损害另一方身心健康行为的;
3.乙方应将丙方信息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并对丙方培训后发放家政上门服务证,定期更新完善从业信息。
4.乙方应对丙方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管理,为丙方建立个人职业信息档案。
5.乙方应对丙方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定期回访了解丙方的服务情况。
1.甲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费用由方承担。
2.乙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为☐甲方、☐丙方(请在“□”内打“√”)办理家政 服务有关保险,费用由方承担。
11.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提前天向乙方、丙方提出续约,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12.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如当地政府部门有要求的),到服务所在地相关部门为住家制家政服务员办理登记等手续。
2.乙方应督促丙方进行健康体检,要求丙方提供卫生健康部门认可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3.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和乙方披露本人的年龄、从业经历、服务技能、健康状况以及有无不良嗜好等情况。
5.丙方在服务时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意识。
6.丙方不得谩骂、侮辱、虐待、殴打甲方及甲方家庭成员;不得偷盗、骗取或者故意毁损甲方的财物;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或学习的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等相关隐私信息。
4.服务管理费:人民币元/年,甲、乙、丙三方协商约定,由方向乙方支付,支付时间:。
1.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和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相关信息。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卫生健康部门认可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小孩;☐照料老人;☐护理家庭病人;☐其他服务。
8.甲方应为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休憩条件,对全日制和住家制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给予每周天的休息时间。
9.甲方不得强迫丙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和可能对丙方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家政服务,不得谩骂、侮辱、虐待、殴打丙方。不得扣押丙方身份证、上门服务证、技能证明、健康证明等证件。
10.丙方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通知乙方。
(3)甲方强迫丙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或可能对丙方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家政服务的;
1.除本合同第九条情形外,甲方或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天提出,并向守约方支付元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费用的,每天应按逾期未付费用的千分之向乙方或丙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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